更新时间:2025-11-26 19:18:52点击:
【本报讯】11月26日,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网络持续关注的“患者李某心脏瓣膜手术纠纷”发布情况通报,回应了关于医疗费用、植入瓣膜、耗材使用及医保违规等方面的质疑。医院表示,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核查,并将配合司法程序厘清责任。

通报显示,2020年11月,70岁患者李某因多种严重心血管疾病入住西安交大一附院,并于11月21日接受经导管主动脉瓣置换术(TAVR)。术后出现脑梗塞、肺部感染等并发症。12月在家属要求下转院,2021年1月在外院不幸去世。
家属对诊疗过程提出质疑,并先后向多部门投诉,同时提起民事诉讼,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。

针对外界关注的“瓣膜价格过高”“两枚瓣膜未告知”等问题,医院作出说明:
患者住院总费用61.32万元,其中28万元为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及配套器械费用,属自费项目。
医院称相关耗材为公开招标产品,采购价与收费一致,执行“零加成”政策。
手术中因首次瓣膜移位而重新植入一枚新瓣膜,但医院仅按一枚收费。
市监部门此前调查认为该批次瓣膜产品合规。
医院还回应“6000元纱布”质疑称,该材料为可吸收止血纱,与普通纱布不同,是心脏手术必需品,共使用两包,费用约5960元,另使用血管封合胶5700元。

根据通报,西安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对该病例进行了审查,发现 26 项“一般违规”,涉及金额约 7.5 万元,主要包括:
止血材料未按规定粘贴条码
部分超医保范围药品被误纳入报销
个别收费项目与医保政策不符
医院表示已整改并上线智能监管系统。

在媒体此前的调查报道中,家属提出:
患者术后实际体内留存两枚瓣膜,但病历中仅出现一枚标签
第二枚瓣膜无法查询来源
医院未事先告知28万元自费耗材费用
市监部门调取的发票显示瓣膜器械“进货价约3万元”,与收费存在巨大差距
由于关键材料信息不完整,三家鉴定机构均拒绝对死亡因果进行鉴定。
一审法院曾依据《民法典》,因病历缺失推定医院存在一定过错。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西安交大一附院在通报中表示,将认真对待社会关切,支持通过医学鉴定和司法途径查明事实,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同时,医院已对内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,强调将完善制度,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。